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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范化工程评估方案
2011-06-10 09:47:32 点击次数: 作者:督导室

 

密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密政教督[2009]2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
督导验收方案
                  
    根据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对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京督导[2008]26号)中的要求,扎实推进《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规划》的实施,保障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按期完成,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学校督导验收方案。
    一、督导验收的意义和目的
    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教育质量关系到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学生的终身发展。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目的就是要使小学教育注重内涵发展,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并重,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按照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的要求,坚持“以督评促发展”的思路,对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督导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使学校规范办学,办有特色,确保按期完成《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我县“首都农村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取得实效,推进小学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成立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有关督导验收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果长毅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 王树生 县教委副主任
                   曹瑞春 县教委副主任
                   季荣旺 县教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杨亚青  县教委小教科科长
        崔长怀 县教委财基科科长
        张冠军 县教委人事科科长
        卜月海 县教委教研中心主任
         振 县教委信息中心主任
马久利 县教委培训中心主任
张凤存 县教育督导室督学              
    三、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的整体安排
    根据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县教育督导室将学校落实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情况,列入今后一个时期对小学进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对全县所有小学(完小)的达标情况进行逐校督导验收。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县教委、教育督导室年度督导验收拟安排如下:              
    12009年计划对南菜园、季庄、巨各庄、西田各庄、后栗园、东邵渠、不老屯、半城子、番字牌、冯家峪、东庄禾、桑园等12所学校进行验收。
    22010年对新城子、六小、二小、溪翁庄、河南寨、卸甲山、疃里、太师屯、大城子、台上、东三智、石城、提辖庄、穆家峪、高岭等15所学校进行验收。
    32011年对一小、三小、四小、五小、果园、十里堡上甸子、北庄、水扬红、东白岩、檀营、密云镇、新农村、古北口等14所学校进行验收。
    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机制
    在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评估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有关规定和《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规划》、《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指标体系》,建立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民主合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注重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县教育督导室和教委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组,负责对学校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进行评估验收。所有参加评估验收人员一律先培训后上岗,按照工作部署和工作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评价验收工作。
    四、督导验收的方式和步骤
    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工作,要注重内涵发展,整体协调推进,坚持因校制宜的思路,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
    1、依据《北京市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由教委牵头研究制定《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召开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动员会。督导室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制定评价细则和操作表。
    2、各小学(完小)按照《密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年度自评和自我诊断,找出学校存在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完成年度学校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自评报告和自评报告单,上报县教育督导室和教委小教科。
    3、在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等材料,2009年9月份,2010至2011各年度的11月份,对小学(完小)达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按照计划和规定程序,到2011年底全部完成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督导验收工作。
   4、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组在完成对学校的督导验收后,对每所学校提出督导验收评估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以督评促整改,以督评促发展。
     5、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组汇总督导评估整体情况,向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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